課程名稱 |
國際公法一 International Law (Ⅰ) |
開課學期 |
101-1 |
授課對象 |
社會科學院 國際關係組 |
授課教師 |
蔡季廷 |
課號 |
PS3316 |
課程識別碼 |
302 34110 |
班次 |
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四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科22 |
備註 |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00人 外系人數限制:2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11_PIL 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根據99學年度第二學期課程委員會的決議,自100學年度入學的政治系國關組同學所修習的國際公法課程,從「一學期必修、一學期選修」改制為「兩學期必修」。因此,各位是第一屆適用此新制國際公法課程規定的國關組同學。在這新制國際公法課程的要求下,本課程也就是以一年作為課程設計的方向。從大方向上來說,「國際公法一」主要以國際公法總論(亦即:國際法的一般原理與原則),作為授課內容;「國際公法二」主要以國際公法各論(亦即:國際法不同的議題領域),作為授課內容。
在過去,國際法主要是在規範國家與國家之間的行為。然而,冷戰結束後與全球化的趨勢下,在當今的國際社會中,國際組織、非政府組織、個人、與(多國籍)公司亦享有國際法權利與負擔義務的機會,從而在在挑戰了傳統國際公法的基本假設與原則。本課程的架構上,基本上是循著國際上四種結構關係而設計:水平的國家與國家關係、垂直的國家與國際組織關係、垂直的國際法與內國法關係、以及既垂直又水平的國家與非國家行為者關係。
在前述四種結構關係下,本學期課程主要以講解國家與國家之關係為主;其餘關係則為下學期的主要核心課程。據此,本學期的課程可概分為三大部分:第一部分為導論。導論旨在由國際關係與法律理論等兩大途徑,思考國際公法可不可以被稱做是一種「法律」?如果是,它的功能和界線在哪裡?在這部份將透過「台美牛肉爭議」與「彩虹勇士號」事件,作為本課程的開端。第二部份為國際法的體系,主要包括國際法的淵源與發展、國際公法的法源、條約法、以及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。第三部分為國際法上的國家構成及其相關規範,主要包括國際法的主體、國家與政府承認、以及國家繼承。第四部份為國際法上的國家權力行使規範,主要包括國家管轄權、管轄權豁免、引渡、和國家責任問題。 |
課程目標 |
國際公法是規範國家與國家間、國家與跨國人民、國家與非政府組織、或各種非國家行為者間的互動規範。因此,國際公法是分析國際關係中,不可或缺的一環。本學期「國際公法一」的課程設計目的,即在培養修課同學均能對國際公法的原則與概念有一概括性的認識,並能逐步應用所學,分析當今國際關係中的法律爭議。另方面,為使國際公法的學習不要侷限在抽象原則與概念的描述,在上課的過程中,也會輔以案例說明,以期透過具體事件,了解國際公法相關原則的形成、解釋與個案的適用。 |
課程要求 |
本課程預計將有兩次小考、一次期中考,與一次期末考。兩次小考都會在期中考之前舉行,佔全學期成績10%;期中考成績佔全學期成績的40%,期末考成績則佔全學期成績的50%。授課教師得視考試情形,保有調整成績的權力。
在此特別說明者,舉行兩次小考的主要原因,是為了讓各位剛開始學習國際公法的國關組同學,能釐清關鍵性的國際公法概念。因此,題型將會以選擇題的形式出現,且題目不多,將在上課時隨堂舉行。至於小考時間,將在講解完「條約法」的次週,以及講解完「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」之次週舉行。小考無故不到者,以零分計算。
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雖然本課程不會指定特定的敎科書,但基本上是以丘宏達老師所寫的現代國際法為主要藍本。因為這本書是目前國內架構最完整、資料最豐富的國際法教科書。必要時也將發放相關講義給同學。但教科書未涵蓋之主題,以教師課程講解內容為主。又,部份上課所需之文章,將上傳於課程網站。另請同學注意者,本課程大綱回隨著上課進度做調整,請同學定期至CEIBA課程網站檢查。
1. 建議課程用書:
丘宏達,現代國際法。台北:三民。
|
參考書目 |
2. 其他可參考的國際公法教科書:
俞寬賜,國際法新論,台北:啟英文化。
姜皇池,國際公法導論,台北:新學林。
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|
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3 |
行政事務、課程簡介、國際法的基本概念與結構 |
第2週 |
9/20 |
國際法的基本法律理論、國際法的歷史與發展 |
第3週 |
9/27 |
國際法的法源 |
第4週 |
10/04 |
條約 |
第5週 |
10/11 |
條約 (續) |
第6週 |
10/18 |
條約 (續) |
第7週 |
10/25 |
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關係 |
第8週 |
11/01 |
延續上周範圍,無新投影片 |
第9週 |
11/08 |
國際法的主體與承認 |
第10週 |
11/15 |
台大校慶放假一天 |
第11週 |
11/22 |
期中考 |
第12週 |
11/29 |
國際法的主體與承認 (續) |
第13週 |
12/06 |
國家繼承;國家管轄權 |
第14週 |
12/13 |
國家管轄權;管轄權豁免 |
第15週 |
12/20 |
管轄權豁免 |
第16週 |
12/27 |
引渡與庇護 |
第17週 |
1/03 |
國家責任 |